常州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现在又哪些方面的改革?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群众投资创业的热情持续高涨。然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红利发放的同时也有一些新现象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投机及虚假盲目投资增多
有投资者直言自己设立的新公司纯属其他贸易公司“拉人头”,其许诺设立一个补贴一笔钱,主要用于虚开发票;有的投资者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以为公司可以随便开随便关,从统计数据看,从2014年6月起就有新设立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共已注销49户,同比增长104.17%;还有的投资者未认真考虑合伙股东人选就盲目注册,导致后续变更备案登记现象增多。
二.对认缴期限认识不足,盲目约定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这主要是由于有的投资者设立公司时对“注册资本出资期限自行约定”理解不足,也未充分考虑注册资本不能及时到位会影响其公司信誉甚至受到处罚等后果,约定的注册资本到位时间较短,而在后期的公司运转操作中,注册资本往往无法及时到位,只好再办理延长出资期限的备案登记手续。另一方面,也存在有的投资者把“认缴制”理解为“任缴”甚至是“不缴”的现象。
三.一人有限公司数量暴增,投资风险增加
新设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多数来自于初次创业者、个体工商户等,缺少相应的经营经验、资金保障以及投资经营能力,因而导致部分企业生命周期偏短。特别是部分投资者仅贪图方便却不了解法律对一人公司有关责任规定,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无形中增加了投资风险,也为市场监管带来了隐患。